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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性质

    结构化学是一门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讨论物质微观结构,研究原子和分子运动规律,研究物质的结构和性能关系的科学,是化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不仅是化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而且也是化工、材料、生物、环境等学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结构化学》课程的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及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内容包含在物理化学实验课程中,不再单独开课。

2)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微观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获得原子、分子及晶体结构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在原子、分子和晶体层次上微观粒子的运动规律和结构;理解“结构决定性能,性能反映结构”的相互关系;了解研究分子和晶体结构的近代物理方法的基本原理;清楚某些实验方法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前修课程的有关内容的理解,为后课程的学习打下必要的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能从物质结构与物质性质(性能)相互关系的基本规律出发,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分析和解决问题。

3)教学要求

    结构化学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科学,有些概念抽象难懂,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概念的实验基础,在学习过程中还要努力摆脱宏观现象的传统概念的束缚,在深刻理解微观粒子运动特征的实验基础上去接受描述微观粒子运动的新概念。学习结构化学需要一定的数理基础,应当深刻理解进行数学处理的前提条件或简化的模型以及所得结果的物理意义,要把物理概念和数学表达式密切地结合起来,并与实验事实相联系加深认识和理解。

    在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上,主要包括量子力学基础和原子结构、化学键理论和分子结构、分子性质及测定分子和晶体结构的实验方法、点阵理论和晶体结构四部分的内容。要求学生较好地掌握量子力学基础和原子结构、化学键理论和分子结构和分子性质及测定分子和晶体结构的实验方法,并要求初步掌握点阵理论和晶体结构的相关内容。

    在课程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少而精的原则,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物理化学的基本理论,以增强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应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讲授内容应分清主次,在注意系统性的原则下,着重讲解教材的重点与难点。习题课是重要的教学环节,教师必须予以重视。讲授时要注意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和标准符号系统的使用。

4)先修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高等数学。

5)教学方式:以电子课件讲授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辅以讨论课、习题课等。

6)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闭卷、开卷和一页开卷等多种形式。课程成绩评定方式如下:

    1、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提问、作业等,占10%。

    2、期中考试成绩:占20%。

    3、期末考试成绩:占70%。

    4、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平时(10%+期中(20%+期末(70%)。

7)学时安排:本课程教学总时数为54学时,一般在第一学期开设。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安排如下表。

课程教学学时安排表





章节

课程内容

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备注

讲授

实验

讨论

习题

课外

其它

小计

 

量子力学基础知识

7     1     8  

原子的结构和性质

7     1     8  

双原子分子的结构和性质

7     1     8  

分子的对称性

5     1     6  

多原子分子的结构和性质

7     1     8  

配位化合物的结构和性质

7     1     8  

次级键及超分子结构化学

             

自学

晶体的点阵结构和晶体的性质

7     1     8  

金属的结构和性质

             

选讲

离子化合物的结构化学

             

选讲

合计

47     7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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